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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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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万万没有想到,姬兰不仅答应免费提供羊毛与木棉。还将宝剑置换了4200钱给王诩,并挽留他在府中小住一日。难得进一回城,又怎会放过大采购的机会?王诩一早便拉着阿季前去城北,准备第一个进入早市。

    此时,画好男装的姬兰,也准备赶往表臣百司府处理公务。他们相约申时在城东的食肆碰面,姬兰做东给王诩与阿季践行。一大清早姬元便跟着姐姐,寸步不离。昨夜小丫头冥思苦想,还是没搞懂姐姐与王诩之间哑谜。以至于整晚都没有睡好,两个偌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,像是熊猫一样。看上去更佳可爱了。

    “姐!你叫告诉元儿嘛。选几匹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呀?”

    姬兰拿这妹妹没办法。只好道出缘由。

    “我是想再试一试他。”

    “噢!元儿知道了。他若是贪心之人,定会要四匹马。对吗?”

    如此浅显的道理,蕙质兰心的姬兰又怎会去问?她宠溺的拉着妹妹,将对方推到床榻上。

    “姐姐可以告诉你,不过你要老实睡觉。”

    姬元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我一直不确定卫诩的身份。倘若此人真是中山国的公子,昨日我必杀之。”

    她可以确定是,王诩并非世子。至少一个国家的太子绝不可能被放养在外,而且身旁只有一个婢女相随。充其量是个庶出或者不得志的公子。昨日的乌龙着实滑稽。然而王诩既已知晓卫国的秘密。他若真是北狄的权贵,回到国内必定会成为卫国将来的隐患。虽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姬兰。但是国家的利益至上,她别无选择。

    只有确认两件事后,她才能说服自己,放王诩一条生路。其一,确认对方的身份对于卫国没有威胁。可就是说王诩并非权利的核心人物。其二,了解对方有长期留在卫国的打算。

    “天子驾六,诸侯驾五,公卿驾四,大夫驾三,士人驾二,庶人驾一。此乃大周礼制,世人皆知。就连南蛮楚君亦未敢僭越。区区中山小国又怎敢不顾礼法呢?”

    姐姐的话让姬元备受打击。因为她就不知道。当然女子也不需要知晓这些,毕竟家中的男人懂就好了。她们又不需要进入尔虞我诈的政治中心。

    “噢!卫诩选了两匹,就说明他是士人。”

    “也许他连士人都不是。你来记得吗?他说自己骑一匹,妹妹骑一匹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大周百姓,何人会骑马?卫诩只不过是个落魄的北狄之人而已。”

    大周朝为何只有战车组成的车兵,却没有骑兵?说来可笑。因为这时没有发明马鞍与马镫。骑马的本事属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。他们从小练起,长成了螺旋腿,自然就适应了。若是成年人学骑马,会严重影响子嗣传承的问题。试问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何自两晋开始就特别的骁勇善战?那是因为有了马镫与马鞍,骑兵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骑兵。可以全完碾压步兵。若是在春秋时期,骑兵还未跑出几里,士卒便报告长官。想要休息一下,原因是屁股疼的厉害。这还如何战斗?

    春秋的骑兵比较鸡肋。纯属一次性筷子。用于冲散敌方的阵型。然后,就基本没有然后了。所以这时的车兵才是战争中的主力与王牌。大周与北方的游牧民族没少开战。从战绩上来看,双方能打个平手。既然拥有可以冲撞、勾刺、射箭能力的战车,干嘛还要受骑马的罪?

    姬兰扶妹妹躺下,还帮女孩脱去鞋袜。小丫头乖乖的裹上锦被,问道:

    “姐姐!你是听到他说,视之不忍才决定放过他的。对吗?”

    姬兰一怔。没想到妹妹竟能看穿她的心思。片刻过后,莞尔一笑。在少女粉嫩的小脸上捏了一把,随即离开。姬元喃喃自语道:

    “他的妹妹是谁呢?好想认识一下。一定也是个有趣的怪人吧。”

    两个小姑娘彼此间都不知晓对方真实的身份,然而她们却有着两个共同点。同样不知晓彼此身份的大哥。以及同样拥有妹妹,而并非她们真正的兄长。

    相传在几十年前,卫出公姬辄执政的时候。戚城竟已经扩建了一次,这里原本会作为卫国新的国都。这位国君倒是不惧晋国的威胁,有意迁都北境。颇有天子守国门的味道。也正是如此,姬辄很受国人的爱戴。卫国在他执政的时候,倒是有过中兴之象。不过后来被他老爹蒯聩阴谋夺国,出逃几年后又回来复国。总归是打打杀杀,内耗不断。卫国的复兴便被政治内耗拖垮了。从此一蹶不振。

    正大肆采买的王诩此时极度的纠结。漫步在拥挤的城北早市,已经转悠了半个时辰。还未下定决心买些什么。需要的东西太多,徒步二百里方能返家。若是买些没有价值的东西,他会觉得对不起一路旅途的艰辛。

    城北辰时至午时开一次早市,未时至酉时再开一次午市。百步的集市,不仅商贩要赶早摆摊,提前来争抢位置。就连逛街的百姓亦是争先恐后,把握这难得的交易机会。这般激烈的购物现场,不亚于后世境外代购,买手扫货时的场景。不过,王诩很是喜欢这种目的性极其明确的购物行为。人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,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逛街上。买了东西便走,爽快且高效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人挤人的市集中,蜂拥而至的人群便散去了一大半。偶尔能看见一些商贩嬉笑着收拾摊位,似乎今日的生意格外的好,早早便将带来的货物全数售罄。不时还与邻近的摊位打声招呼,说笑几句。估计是显摆一下,顺便假装高深的提点对方。

    浴桶他最想要了,小溪中洗澡可谓冷暖自知。不过怎么搬回去,是个问题。而那些厨房用的青铜器皿,更是让他爱不释手。每天除了烧烤就是用陶罐煮些野菜肉汤,若是买个铜鼎将就着当炒锅来用,至少能活得更有味道一些。然而这一切即便买得起,却带不回去。着实扎心。无意间看到越国商人贩卖的稻米,或许是因为很久没尝过粮食的味道,王诩垂涎欲滴,再也无法强忍,决定买上一小袋,缅怀一下后世的味道。一圈转下来,购买的绢布、麻布、与木棉布便让二人难以负荷了。

    此刻,王诩驻足在一处奇怪的摊位前。这里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小布包还有各类颜色的布片。布包中盛放着块状或是粉状的商品。根据颜色的不同进行排列,而价格也随之变得迥异起来。这处摊位聚集的人群最多,大多数人会购买淡黄色的块状物品。还有不少衣衫褴褛的贫民会购买那些布片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王诩好奇的指着一个蓝色的小布包,里面装满了黄褐色像是果脯一样的东西。摊贩忙的不亦乐乎,哪儿有空回答他的问题。不住的收钱招呼着其他的客人。阿季揪了揪他的衣袍小声回道:

    “梅干。”

    在他看来,哪儿有商人会把矿石、布头与干果放在一处售卖。并且生意好的有些过分。完全不符合逻辑。

    “噢?这是什么买卖?看上去很受欢迎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少主...这是烹食用的佐料。”

    可以理解,大周朝没有醋,用梅干来取代,增加饭食的酸味。但这五颜六色的布头又是个什么鬼?难不成是干海带?用来替代味精?可海带也没见过有白色或是红色的啊。王诩疑惑的瞅着阿季。

    经女孩解惑,方才知晓古人的智慧。这些布头是在各种调味品中分别煮过,而后晾晒。一般是贫民百姓或是长途跋涉的旅人使用。他们在做饭时,将布片放于清水中稍微煮上一下便有了味道。比如,那白色的布片就是盐布。水煮过后就有咸味出来。

    至于那些块状的东西,其实就是食盐。越白越细,品质就越好,价格也就越贵。可能是制盐时提纯的工艺太过落后。所以才会泛着黄色。而那块状的盐巴像是从盐矿中挖出后,未经处理便直接售卖。估计长期食用,很容易中毒。

    “这包芥粉,我要了。”

    阿季以为王诩会买些盐巴,不料对方竟买了包芥粉。随后二人便赶往城东的食肆,一路上王诩神情恍惚。走路像是喝醉酒一般,摇摇晃晃的。手中抱着的布匹竟意外掉落了两次。阿季小心的搀扶着,终于来到了食肆。

    此时刚过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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