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他们不仅个个趾高气扬,而且着装一致,行头一致,就连手持的佩剑也是同一款。剑身上纹路讲究,剑柄上,都插着一根耀眼的金色羽毛。
他们是金羽卫!——川禾帝国的爪牙!
绯时心下大惊,这些家伙竟然追到了这里?!她不由地眯眼咬牙,下意识摸向腰间的佩剑……
不,他们的目标似乎另有其人?
绯时冷静下来,细细观察。只见这些金羽卫分散而列,组成了一个圈人的阵型,牢牢困住了另一伙人。
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伙人,穿着打扮并没什么特别的,看着只是寻常的百姓,走在市集中,谁也不会多费神瞅一眼的那种。
他们的武器多为砍刀,长足五六尺,宽抵三五掌,稍显笨重,不可能长时间举在手里,待战时只能将刀背一侧架在肩上。
正是因为携带不甚方便,这种款式的砍刀早就不流行了,连绯时也叫不出它的名字。
但是绯时认得,这种刀身赤红如烙铁,散发着红晕的砍刀,作为武器而言,杀伤力可是相当惊人的,足以称之为刀中珍品!
这年头,若想搞到这样一把宝刀,恐怕只能去有些年头的老字号当铺试试运气。而这伙貌似平平无奇的人手里,竟然几乎人手一把?
也对,能惊动金羽卫围堵的,又岂会是普通人?
也许是肩上的砍刀实在太沉了,扛刀人脸上的疲意,比另一伙人要多得多。
他们这两伙人,全都是一副气喘吁吁的模样,应是一场大战刚结束不久。
只听扛刀者中一人嚷道:
“……我再三说了,东西不在我们这里,你们为何一路苦苦纠缠!”此人看着年纪稍长,说话底气十足。
“就是!”他的同伙,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头大汉随即应声道:“像一帮子跟屁虫一样,烦不烦人啊!也不嫌累得慌!”
领头的金羽卫当即义正言辞道:
“吾等亦是奉命行事,并非非要致尔等于死地。只要你们乖乖将东西交出来,从此井水不犯河水……”
“笑话!你们一路尾随我们至此,难道还不能确定东西在不在我们手里吗?若那东西当真在我们手里,我们又何必大老远寻到这里!”
彪头大汉也说:“就是!若我们真有那玩意儿,早拿出来把你们揍趴下了!还容你们这群小王八羔子在此嚣张!……”
“叛徒!休得张狂!”金羽卫扬声喝道:“你们的反心人尽皆知!难不成还会冤枉了你们不成!……”
“哼!到底谁是叛徒,你们主子心里清楚!”
“三哥!莫要与他们废话,那些家伙若是讲道理,哪来那么多的飞鸟令满天乱飞!”
彪头大汉再次嘲讽道:“就是!爪牙若有脑子,还有主人敢使嘛!……”
……
绯时不明白他们在争什么,只觉得气氛剑拔弩张,场面随时可能失控。
……
金羽卫一句:“冥顽不灵!”
三哥遂道:“爱信不信!”
……
果然,一言不合,两伙人便又一次扭打在了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