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道规的眉头一皱:“你的意思是陶渊明有可能会派来一个替身?也许他可以找个长得相像的,或者是通过易容术来找人顶替,但这种人一说话不就露馅了吗?根本也不可能有陶渊明这样的气场和风度埃”
刘穆之叹了口气:“道规啊,你这次伤成这样,不就是中了徐道覆的奸计,给他派出的那个替身骗到了吗?已经吃了这样的大亏,怎么还能以为这眼中所见的,就是事实呢?”
刘道规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的黯然之色,叹道:“想不到我征战一生,居然还会被替身骗过,忽视了来自后方的威胁,这真的是上天的惩罚,不过,在战场之上,只要找个身形样貌和徐道覆类似之人,这个人正好也是个妖贼的将领,有那股子气场,又戴了面当和易容面具,一时间真的不好分清,可是陶渊明可是文人啊,这样的一个人就在我们面前,跟我们谈话,难道还分不清吗?难道这个替身,还真的能有陶渊明的智慧和心机吗?”
刘穆之平静地说道:“写诗作赋的人都可以做到以假乱真,而士族,名士之间,更是只要能知道一些核心的机密,都可以做到以假乱真,甚至是做的不比摹仿者差。就象你道规,坐镇荆州,一切军政大事,皆取决于你手,难道你做的这些事,比你大哥差吗,比我差吗?恐怕就算是我们在你的位置上,也不一定比你做得更好吧。”
“所以陶渊明如果真的有能力强大的替身或者是朋友,用这个人来试探我们的反应甚至是设个陷阱来害我们,说我们无罪枉杀天下名士,这会让世家大族们人人自危,即使是王皇后和谢夫人解释,也不可能弥补这种不信任的关系了,现在一旦我们和整个世家高门决裂,那轻者十年内无法平定内部,积累足够的北伐资源,严重的话,引发新的内战,也不是奇怪的事。”
刘道规咬了咬牙:“其实,我一直不是太理解,难道这天下永远就离不开这世家高门了吗?其实靠着中下层的士人,不是不能治理地方的。我在荆州就这样悄悄地试过,不少县吏,郡功曹一级的中下层官吏,其实是挺有能力的,出身也不是大族,反而是这些人能办实事。”
刘穆之摇了摇头:“道规,凡事不能只看表面,不看内里,我们确实看起来可以靠着手中的权力,来分配官职吸引人才,但这得是我们充分掌握了政权才行的,现在如果没有世家大族的合作,或者说如果他们在背后扯后腿的话,我们连京八兄弟回乡当个村长,里正都做不到,又何来以后用天下的士族们取代世家子弟呢。”
刘道规沉声道:“实在不行,就派兵护送官员们下乡治政,如果再有那种敢明里暗里对抗朝廷,抗税不交,藏匿人口的,就按国法处置,只要杀了几个鸡来威胁恐吓猴子,应该能震慑很多人。”
说到这里,刘道规笑了起来:“你在青州不就这样杀了韩范和封疆吗,我看效果不是很好嘛。”
刘穆之摇了摇头:“不是一回事,韩范和封疆在青州没有一手遮天的实力,而且多年来一直借着外来政权的势力,从石赵到前燕再到南燕,靠着这些异族胡虏的力量,来压制其他青州家族,象辟闾家,高家这些家族早就恨透了他们,一旦他们的靠山倒了,这些家族就会趁机想扳倒韩家,封家。老实说,我一开始也没想着直接杀韩范和封疆,但是辟闾道赐和高保宁这些本地大族的首领,暗中给了我很多韩,封二人私结北魏,后秦的罪证,这才坚定了我除掉他们的决心。”
刘道规笑了起来:“看来这些青州豪强并不象我们东晋的世家高门一样团结啊,起码在我们这里,他们还是会抱团取暖,集体进退的。”
刘穆之冷笑道:“是的,因为我们东晋的世家门阀从南渡开国以来,就是从北方给打得逃亡到此的,外有胡虏进一步南下的压力,内有吴地本土豪强们的排斥与抵抗,若不是当年各大家族放下争议,一致对外,也不会有王与马共天下的东晋建立了。虽然之后也有黑手乾坤这样的秘密组织中你争我夺,但总体上,还是知道同气连枝才能共存下去的道理。”
“可是青州的豪强不一样,上千年来,这些家族都是互不服气,相互之间的冲突也多,一旦外敌入侵,他们又没有大江这样的天然屏障能对抗,所以很难自保,那么谁倒向强大的外敌,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,但反过来,一旦这个靠山倒了,那就会墙倒众人推,被人群起攻之,韩范作为本地豪强的首领,为什么会为南燕效忠到最后,直到后秦援兵不来,才勉强投降,就是因为他知道本地这些豪强们的本质,不到万不得已时,不想改变。”
“只不过他低估了这些豪强大族们对他韩家和封家的仇恨,更是低估了我,他以为向我们大晋效忠,交出一半的土地和人丁,带头拥护我们的统治,我就会保护他,让他继续在青州成为豪强的首领。哼,他这是打错了算盘埃”
刘道规点了点头:“对于这种叛服无常,出卖同胞和乡邻,带头向着异族屈服的人,是不会有真正的忠诚的,即使是一时恭顺,也不过是因为畏惧我们的武力和军队而已,一旦大军撤离,统治力下降,他们必然会象以前那样再次反叛自立,只要不引起杀一家而引起百家叛离的情况出现,那韩范,封疆这样的豪强首领,是必然要除掉的。”
刘穆之微微一笑:“这就是了,当其他的中小豪强家族,以辟闾家和高家为首,联名百余家上书指证韩范和封疆叛国时,我这里就有底了,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叛变,勾结外国,我若不杀他们,其他家族就会真的生出异心。所以,清除掉韩,封两家,将其土地大半转赐其他家族,部分收归国有,是最好的选择。”(本章完)